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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表彰2001——2005年全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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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2005年,各级民政部门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以及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能和特点,以执法为民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以普法治理为手段,紧紧围绕立法、普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全面实践、整体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工作任务。涉及到民政工作的法规在广大干部群众中得到宣传普及,特别是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四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全国民政系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民政部决定,对北京市民政局等118个先进集体、聂志达等11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勤奋工作,在“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级民政部门以及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深入学习和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附件:12001-2005年全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中涉及的民政部门及民政部门工作人员

     

               民政部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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